|
问:卫生许可证遗失要登报挂失吗?
答:卫生许可证为当地卫生局颁发,如遗失了应即时当地市一级(或卫生局指定报纸上刊登“遗失声明广告”即为办理挂失补办手续。
刊登参考文书:
遗失声明
上海X X X X X
X X 有限公司于X X年X
X月X X日遗失上海市卫生局颁发的食品卫生许可证,证号:X
X X X X X X
X X X,声明作废,特此公告。 |
一、办事项目
申请办理食品卫生许可证新证、变更、延续、补证、注销。
二、办事依据
1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》〖1995年10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第49号令〗
2、《上海市食品经营卫生许可证发放管理办法》〖2005年8月日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(沪食药监食[2005]467号)〗
三、申请范围
1、市局受理范围:保健食品生产者、集体用餐配送单位(指学生盒饭生产者),包括既生产以上食品又生产其他食品者;
2、区县分局受理范围:餐饮业经营者,食堂,食品销售者(生产企业利用生产区域开设门市部从事销售活动的除外),食品现制现售者,食品交易市场,食用农产品市场内非直接入口食品现制现售者,食用农产品市场内非定型包装直接入口食品销售者,其他食品交易市场内的食品现制现售、销售者,食品储运者,集体用餐配送单位(指社会盒饭生产者、桶饭生产者),其他从事食品经营的行为需要发证的。
四、办理机构/部门
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察处
各区县分局
五、受理地点
1、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受理中心
地址:上海市河南南路288号 电话:021-63356017
时间:周一至四上午 9:00-11:30
下午 1:30-5:00 周五上午
9:00-11:30
2、各区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分局受理地点(另附)
六、办理时限
1、收到申请后五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;
2、受理后二十日内作出审批决定;
3、作出准予决定后十日内发放食品卫生许可证。
七、收费标准
10元/证
|